睡在路上

三年前堇年的一篇文字,名为《睡在路上》。

三年后偶然想起来,觉得这样的四字来形容眼下的道路再适合不过——我这样一边往前走,没有明天,也不要爱情的。人生终于不过茕然一身,有些过于美好的早已经于年少气盛的岁月中体会,剩下的不过是昙花明艳之后的草草收场罢了。

然而青春谢幕也这般的好。不是么。

 

前些日子一直念叨着c’est la vie,当年自然卷以此为名写了一首歌,法语里的意思——这就是生活。

所以,这就是生活。不论我们被现实怎样赏了一个结结实实的响亮耳光,又或着是生活甜腻到令自己作呕。一天睡上25个小时的觉和一天看25个小时的课本或教程一样,我们无时是幸福与不幸的。

所以不要总是叫嚣现实与你为敌,翌日醒来,还能呼吸还能选择闭上眼睛再睡一个长长的懒觉,逍遥法外,挥霍青春,这就是生活。

然后呢,大学提起裤子从你身上站起来,这叫做大学上了你。我们可以在上大学和大学上你之间做出很好的选择,但是大多数情况,看见真正有勇气上大学的,还真是少。

后来一直把“谈恋爱都是高中生玩的游戏,都大学了,已经过时了”挂在嘴边,某人打电话过来,接了,却已经心如止水。

 

当时的人生已经够好,十九岁以前我都在享乐,十九岁以后我都得奋斗。

那些对了错了死了散了一去不复返了的岁月,尽管随它去吧。昨天不过一纸过期的情书,重读也还是错过了。赏心悦目的人只为你错肩一次,杜鹃啼血的文字也只在你的笔下停留一秒。花开一瞬的道理谁都懂,可还是有太多人忍不住回头了。你看到了什么?又在哭什么?

所以痛快的人大多叫嚣一声 Fuck the yesterday。 便像大学一样的提起裤子背起行囊继续往前走。我混迹在这群上大学的人里,苟且得到一个落脚的位置,却卑微得不行。

我眼里的这个世界还是天才太多,蠢才太少,我刚好活在天才和蠢才的分界线上,两类人谁都不认识我。也做过天才梦,却都是在最愚蠢的时候做的。

 

几乎每天都戴着眼镜提着书包的一角或是抱着课本。往返于教室宿舍和食堂之间,人群里的面目有模糊到看不清脸的女孩,有沉重的少年,也有厚厚的眼镜和高高的发髻。这就是大学。不想看清这个世界的时候,就把300度的加厚摘下来,穿过操场的时候眯起眼睛,南国特有的云朵将视线压的很低很低,因为模糊,我的视野里几乎就没有人了。

 

晚上上游戏理论课,教授将课件讲完之后便开始请同学到讲台前示范游戏操作,选的是很经典的《红警》和《拳皇》。我和一个学长笑着讨论校长路过B118时会露出怎样的表情,一面拿出手机,偷偷的拍下来——游戏终于和反游戏的学堂走到了一起。这值得纪念。而这,也就是大学。

 

后来的某一天如此平凡的我,什么都不要了。明日的荣光状景,才是我想要的。

我在人眼里变成的如此一文不值的努力,是希望有一天,你们都能看到我。

可是又有什么用呢。人生不过一段长句。读完了,也就了却了一生。这么说来,又绕进了某个亘古的怪论里——为什么而人生的问题。

矛盾的本身就是我们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。如果非得要弄清楚为什么人生的问题,你可以推卸责任,问问你的父母为什么相遇。

可笑而无意义的问题我们每天都在问,解答者却往往要比提问者更疑惑。

所以痛快的人什么都不问——活着就是为了光鲜亮丽的死。

 

所以我今年19岁,为了某一天能风风光光的死去,正在不断努力。

而这条路长长长长的,我只好暂时睡在路上。

 

END

09.12.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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